www.creditsoso.org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
滚动消息:
“虚假信用评价”黑产业链团伙浮出水面  全国最大的贩卖虚假信用证书黑产业链网络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公告】关于315xinyong、bscgov北京卫创盗版、抄袭、模仿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告  【公告】北京卫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系虚假评估机构 仿冒盗用、抄袭剽窃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告  关于对“广西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站600多家假牌匾假证书的法律声明 
  1. 1输入企业名称
    或信用代码
  2. 2输入
    验证码
  3. 3查询
    信用信息
首页 > 信用监督官法规 > 正文
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法释〔2021〕2号


    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图片

mmexport1615297741397.jpg


关于系统 | 关于我们 | 工作人员查询 | 信用机构解决方案 | 首席信用监督官就业创业培训简章 | 社会责任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信用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