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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法治时代下的网络直播信用监管来了

信用法治时代下的网络直播信用监管来了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强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网络直播发布者违法违规策划、帮助实施偷逃税行为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


       《意见》明确,要加强联合奖惩。保护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网络直播发布者依法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合法权益。


         一方面,对依法依规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信纳税的,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评先树优给予鼓励支持。


         另一方面,对存在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纵容、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展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对违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络直播发布者,《意见》表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国家为什么要出台意见?薇娅被罚13.41亿曾让全网看傻


        近年来,网络直播在促进灵活就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也存在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责任不到位、商业营销行为不规范、偷逃缴纳税款等问题,制约行业健康发展,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此前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多例网络主播偷逃税案就足够说明出台该意见的必要性。


         1、2021年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薇娅也因此遭到封杀。


        2、2021年11月,税务部门公布雪梨连同其公司签约网红林珊珊,因偷逃税款分别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3、2022年2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税务局公开了《依法对网络主播平荣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经查,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最终对平荣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


         4、曾拍摄《香蜜沉沉烬如霜》《欢乐颂2》等众多影视作品的演员邓伦,因偷漏税被监管部门处罚。2022年3月15日,上海市税务局通过官网公布邓伦偷逃税案件情况,并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新政出台后,《意见》对如何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给出了更为清晰的方向和具体可行的路径。在具体操作上从落实网络直播平台责任、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税收管理和深化协同共治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既有正面清单,又有负面清单,便于切实落地执行,从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不难看出,《意见》将平台管理主体责任摆在了突出位置,为的是防患未然,提前戴上“紧箍咒”。一方面,网络主播作为网络直播平台生态的重要一部分,平台应积极纳入严格监管中,这关系到业务长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网络直播平台是网络主播营利行为的受益者,通常以佣金、抽成的形式存在,理应尽到监管职责。


         延伸阅读:


         陈少峰,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在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看来,该事件是对明星整顿过程当中的组成部分,可能会促使明星主动补缴税收,而这种偷逃税的行为则会对明星群体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整个社会对明星群体的不信任感可能会增强。


         “现在的监管首先会规范纳税的行为,加上大数据在监控,本身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效。同时,监管也要把明星和支付明星报酬的公司的诚信结合起来,如果出现相关问题,公司也应该受到惩罚,而不仅仅是明星个人,这样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也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成效”。陈少峰说道。


         马进,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


         去年曾在两会中建议网络主播黑名单制度的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认为,加强对主播的税收监管,对正在转型新经济模式非常重要,对头部主播的处罚将起到警示作用,会使得新经济模式健康公平发展。


         马进此前曾建议,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纳税情况监管。对有严重偷逃个人所得税的主播,要予以补缴税款和处罚,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我提出实行黑名单制度,就是要对重点监管对象给予重视。”马进认为,诚实报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有网络主播填报的不符合事实,就要受到重罚、上黑名单。


         法律要到位


         平台要尽责


         对于网络直播行业偷税漏税案件频发,马进认为这与网络主播利用税收政策不完善有关。马进介绍,国家对于大的互联网平台会进行监管,一些互联网小微企业属于互联网创新企业,国家相关政策也为其减免了一些税款。一些主播利用这种政策上的不完善,注册了很多公司,以达到其偷逃税的目的。


          对于这种行为,马进建议一是法律要到位;二是平台要尽到监管责任。


         马进认为,网上交易行为其实与线下交易行为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那么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都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比如经营者资质、产品质量、服务行为的要求等。他告诉北青报记者,“对线上交易行为,过去我们可能没有考虑到,监管相对滞后,现在我们的法律法规都要完善起来。”


         平台掌握着交易数据,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马进表示,平台就像一个大商场,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纳税情况,平台掌握的信息和数据最多,平台要对商户进行监管,鼓励诚信经营的商户,对违法犯罪的商户要进行驱逐。


         “比如一个网红主播,他可能建立很多工作室,监管时就需要跟着这个人走,无论他在哪儿,他的收入都应该关联起来,而不是他换一个工作室,就给予税收减免,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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